第二十条 学费按照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
栏目:焜燚商贸资讯 发布时间:2024-01-20
第五章  其  他第二十条 学费按照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具体为:文科类专业4700元/学年、工科类专业53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学年。(苏价费(2014)136号)第二十一

  第五章  其  他

  第二十条 学费按照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具体为:文科类专业4700元/学年、工科类专业53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学年。(苏价费(2014)136号)

  第二十一条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800-1500元/学年。(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

  第二十二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应征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与学费减免等国家资助项目,设有校级奖学金、临时困难补助、学费缓减免等校内奖助项目,以及社会各界在学校设立的各类资助项目。学校对家庭困难学生开通绿色通道、帮助申请助学贷款、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优先推荐就业。

  第二十三条

  学校地址:江苏省南通市江通路48号

  邮政编码:226011

  咨询电话:0513-85679269 85679277

  电子信箱:jssyzsjyc@jsbc.edu.cn

  监督电话:0513-85679216

  监督邮箱:jssyjjjc@163.com

  招生网址:http://zsc.jsbc.edu.cn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或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或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江苏商贸职业学院招生与就创业处负责解释。

  江苏商贸职业学院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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