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远县利平福家佳商贸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
栏目:焜燚商贸资讯 发布时间:2024-01-17
金融界2024年1月2日消息,镇远县利平福家佳商贸有限公司因经营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被黔东南州镇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许可证件。据公告内容,经查明:镇远县利平福家佳商贸有限公司在本辖区南门沟农贸市场一流动摊贩处临时采购线椒8公斤,销售时无法提供线椒进货单据、供货方资质和检验报告。经专业资

金融界2024年1月2日消息,镇远县利平福家佳商贸有限公司因经营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被黔东南州镇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许可证件。

据公告内容,经查明:镇远县利平福家佳商贸有限公司在本辖区南门沟农贸市场一流动摊贩处临时采购线椒8公斤,销售时无法提供线椒进货单据、供货方资质和检验报告。经专业资质机构检测,该线椒检验结果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构成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违法行为。本案货值金额42.88元,违法所得10.88元。

镇远县利平福家佳商贸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构成经营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黔东南州镇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决定吊销其许可证件。